《远通天地》二零一五年第一期

发表时间:2015-06-30 16:57

行 业 动 态

2014年度拍卖业十大事件正式发布

2015.03.18   关键字:2014年度拍卖业十大事件  


(按时间排序)

一、商务部《司法拍卖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课题审定, 法学泰斗江平建议司法拍卖坚持统一适用法律,兼容不同模式的并存,不搞“一刀切”。

       2014年2月22日,商务部“司法拍卖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课题审定会在京召开。江平、王保树、应松年等法学大家充分肯定课题组提出的司法拍卖四项原则:司法拍卖须坚持“以委托拍卖为原则,以法院自行拍卖为例外”的基本结构;应坚持网络与现场拍卖相结合的原则;应坚持以专业拍卖机构为受托主体的原则;应当在坚持统一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兼容不同模式的并存,不应“一刀切”。

  理由:该课题由商务部提出,立足提高拍卖效率,最大化诉讼资产价值这一社会共同目标。先后系统调研梳理五省三市司法拍卖实践,既充分肯定和顺应网络拍卖的发展趋势,同时又清醒提出应避免简单地用一种模式否定另一种模式,建议将现场拍卖和网络拍卖结合,分工、配合好;在简政放权背景下,明确提出拍卖平台作为竞争性的独立行业,应充分竞争,避免一家垄断。对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发出了客观、中肯的声音。


二、中国艺术品市场国际论坛亮相纽约,中、美、英三国拍协达成共识创建国际拍卖联盟

       2014年3月,纽约亚洲艺术周期间,中拍协率领中国艺术市场精英集中亮相纽约,成功举办“中国艺术市场的现实与未来国际论坛”。论坛不仅为不同国家之间的拍卖交流发展搭建了平台,还直接促成了以中国为发起国,涵盖美、法两大拍卖市场的国际拍卖联盟的初步形成。

  理由:2014年是中国拍卖行业名副其实的“国际化元年”。

  纽约国际论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在国际艺术市场领域中的地位,这将积极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全球化,成为开启国际艺术品市场的新起点。本次论坛作为发起和见证,不仅将在国际拍卖业的发展史上占据重要位置,也必将载入国际艺术市场发展的史册。

  实际上,2014年中,不论是纽约国际论坛,还是中国拍卖行业第一支概念股——“保利文化”在港挂牌上市,中国嘉德成立“嘉德文化集团”,还是新兴的中小艺术品拍卖行的天津鼎天敢于走出国门顺利完成英国分公司的伦敦首拍,都将成为中国拍卖行业积极投身参与国际交流与竞争,开启中国拍卖业的全球化战略中的重要事件,具有标志性意义。


三、广东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在全国率先实现拍卖行业平台服务公共资源交易。

       2014年4月,随着两次进场拍卖会顺利成交,广东省拍卖行业协会的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对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前,为保证顺利对接,双方已制定了详细的进场交易制度。以此为开端,广东省拍卖行业主动联合政府机构,承担起更为广泛的市场服务功能,有效扩大了行业拍卖平台的服务范围。

  理由:在全国备受瞩目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里,广东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是首个得到政府肯定,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对接的拍卖行业平台。这是广东省政府积极简政放权,充分利用现有行业资源,发挥市场力量的积极之举。或将更好引领全国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位非盈利性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


四、承担两岸文化交流历史责任,陕西拍企成功举办“西安·台北书画名家交流展”

  继2013年11月台北举办首届交流展,2014年4月,两岸书画名家相约西安, “第二届西安·台北书画名家交流展”在西安成功举办。來自台湾的29位书画家和陜西的110位书画家参展,两岸艺术家围绕“文化传统和艺术创新”开展交流与探讨,共同探寻中华文化精神。

活动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陕西省美术家协会、西安美术学院、黄土画派联合台湾艺术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北艺术大学、财团法人台湾生命力文教基金会共同主办,国民党副主席林丰正、台湾新党主席郁慕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陕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强等领导出席开幕仪式并致辞,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理由:2014年的春天,一场由拍卖行业牵线,因两岸艺术碰撞而绽放的“艺术之花”,在西安古城如约绽放。台北和陕西最高艺术水平的艺术家共聚西安,两岸重要艺术团体悉数参与,将海峡两岸的文化交流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一活动为如何发挥行业文化优势,积极承担社会历史责任提供了优秀范例。


五、青海省拍卖行业协会成立,拍卖行业组织发展进入新时期

       2014年5月8日,青海省拍卖行业协会正式成立。

  理由:作为全国第31个成立的省级拍卖行业协会,青海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拍卖行业协会的版图已拓展至大陆地区所有省市,实现了行业协会服务企业范围的全覆盖。


六、 努力维护藏家权益,拍卖业联合打假“李鬼拍卖行”,推动监管部门及时“亮剑”

  针对近年来,一些不具备拍卖资质的文化、展览公司假借拍卖的名义,以虚假的天价鉴定和帮助境外拍卖等为诱饵,骗取藏家高额服务费用的情况, 5月23日,中拍协发表《中国拍卖行业坚决反对假拍卖公司扰乱市场的行为》,向“李鬼”拍卖行宣战。全国媒体和拍卖业先后加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两次深度报道“李鬼拍卖行”层层设局;广东等地拍卖协会在当地电视台和各大报刊对李鬼拍卖行扰乱市场的情况进行披露,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关注。12月初,中央电视台连续两天在央视各频道滚动播出“李鬼拍卖行”骗局,有效澄清了市场误解。报道后,广州工商部门及时开展“亮剑行动”,针对“李鬼”拍卖行进行查处,引起较大影响。

  理由:“李鬼拍卖行”滋生并蔓延,不仅是藏家之痛,也使正规拍卖企业无辜“躺枪”,是市场、行业共同之痛。拍卖行业联合媒体,从维护藏家利益,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出发,努力发声,引发关注,推动有关部门及时“亮剑”,这是市场共同的胜利。


七、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国公车改革全面启动。

       2014年公车改革大幕全面拉开。7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8月18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提出三项措施保障公车拍卖公开、高效;同月,中拍协发布《中国机动车拍卖企业自律公约》和《关于做好全国公车拍卖业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企业开展公车拍卖业务。

实际上,此前各地陆续开展的公车拍卖试点活动已经为全面车改积累了经验。此前3月,内蒙通辽166辆超标奥迪公务车在中拍协网络拍卖公共平台成功拍卖,创平台当年单场公车拍卖会标的数、竞买人、延续时间、成交额四个第一;4月,莱商银行车辆网络拍卖敲响山东公车改革第一槌。 用好网络、完善线下服务,各地公车拍卖走出了O2O新模式,也有效推进2014年顺利完成公车拍卖成交额10亿元。

  理由:如何让公车改革落到实处,取信于民,公开透明的拍卖方式彰显了特殊魅力。作为“车改元年”,2014年众多公车拍卖活动经受了社会的全面关注和苛刻审视。拍卖企业遵循《拍卖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自律,积极引入网络技术手段,用专业实力交上了满意答卷,不仅为全国车改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也为2015年即将开始的全国性公车拍卖高潮积累了丰富经验。


八、首次网络文学游戏版权拍卖成功举办,拍卖方式搭建无形资产价值兑现桥梁

       2014年8月1日,由盛大文学主办,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承拍的国内第一届网络文学手机游戏版权拍卖会成功举办。

  除网络文学游戏版权外,亚欧博览会首次尝试市场化运作,冠名权拍卖会以总价618万元全部拍卖成功,为“一带一路”战略做出贡献;青岛市第二次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拍卖会,首次通过拍卖引进国外专利技术。这些案例丰富了无形资产拍卖的内容。2014年度,无形资产拍卖业务实现成交额420.15亿元,同比增幅33.6%,是2014年为数不多的佣金实现正增长的板块。

  理由:无形资产拍卖活动有效提升了以往难以定价的原创资源、科技成果的定价效率,为市场形成公允市值树立了“新标杆”,加快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转化,成为拍卖行业开拓新领域的有益尝试。


九、湖南怀化刺葡萄拍卖,新兴品类农产品拍卖尝试引关注

  农产品拍卖除了“米袋子、菜篮子”还有什么? 2014年, 9月湖南怀化举办基尼斯世界之最“百年老藤”刺葡萄慈善拍卖会,开启葡萄拍卖的先河,也拓宽了新兴品类农产品拍卖的思路。

  此外,江苏南京的水产拍卖、山东烟台的苹果拍卖、山东菏泽的药材拍卖、洛阳的牡丹拍卖等等都在2014年有所进展。云南小粒咖啡生豆拍卖也正式启动。而广泛的农产品资源和尚待开发的农产品拍卖市场广阔的市场前景也引来了外资关注,2014年下半年全国首家外商独资农产品拍卖企业正式入驻上海。

  理由:2014年,全国农副产品拍卖业务成交24.1亿元,同比增加15.9%。云南鲜切花专场拍卖年成交4.39亿元;福建茶叶拍卖攀升到4.1亿元。农产品流通中引入拍卖方式,可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带动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有效帮助管理部门追溯农产品“身世”,确保 “舌尖上”的食品安全;解决供销信息对接,降低生产经营者风险,防止 “谷贱伤农”。 2014年农产品拍卖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仅是开始。未来,还需要政府、行业、资本共同努力。


十、二手车流通领域两大协会合作,开启机动车拍卖市场共赢发展模式

       2014年12月,二手车流通领域两大协会宣布合作。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机动车委会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二手车委会签署协议,成为战略合作伙伴。这一年,全国机动车拍卖市场迎来快速发展。全国累计机动车拍卖成交75亿元,同比增长25.8%。广阔市场空间和更好服务客户的需求下,二手车流通领域的跨行业、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成为共赢发展的新潮流。此前4月,北汽鹏龙拍卖与二手车电商车易拍联手结成O2O二手车拍卖战略联盟。合作共赢已扩展到二手车市场全方位各个层面。

  理由:当二手机动车交易正在成为汽车产业发展新引擎时,专业机动车拍卖企业与二手车电商平台的合作不仅推动了线上、线下的整合,也提升了交易渠道的多元化;而中拍协、中汽协两大机专业协会的合作,更为发挥各自优势、联手创造、推进中国的二手车流通新格局提供了更多可能。这些合作,不仅为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机动车拍卖市场赢来更加广泛的发展空间,更为未来拍卖行业的整体发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共赢思路。


--来源:中拍协



行 业 要 闻

民用品网上拍卖首次承诺可退货

2015.02.04   关键字:民用品网上拍卖     


  上海的民用品拍卖会也将能够“不满意可退货”了。

  早报记者日前从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获悉,在2月5日上午10时至6日上午10时举行的今年上海国拍首次网上民品拍卖中,国拍公司将率先打破行规,对参拍市民承诺“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拍品如有质量问题可退货”,此举在沪上拍卖界还是第一次。

  上海国拍公司相关负责人范干平向早报记者透露,民品拍卖虽然极富人气,但是拍卖标的均为二手货,一旦因为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很难得到圆满解决,因此,市民虽然喜欢参与,但是不少人对拍品质量感到心中无底。为了改变这一状态,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上海国拍在此次民品拍卖中将作出三项承诺:一是所有拍品的起拍价均低于本市市场参考价30%,每场拍卖会都将推出数量不等的“无底价”拍品;二是除部分物品外,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拍品如有质量问题,可到公司退货;三是除了在规定的周末举行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上海国拍还将在平时举行网络民品拍卖,集中某一商品举行专场拍卖。

  本月5日就是首次尝试的没有现场且集中某一商品的网络专场拍卖,百余件拍品皆为高端奢侈品箱包,其中包括LV、普拉达、古驰、蔻驰、菲拉格慕等一线品牌包,按照“所有拍品的起拍价均低于本市市场参考价30%”估算,市民相当于可以在家里以低于香港市场的价格来竞买一线品牌箱包。

  范干平说,这种单纯的网络拍卖打破了传统现场拍卖受时间、地点、空间的限制,市民可以在网络或者现场查看拍品,然后按照规定参与网上拍卖,竞购自己心仪的商品。不过考虑到很多市民和竞拍者对网购、网拍商品“看不见、摸不着、难以鉴别质量好坏”的担心,此次网拍2月1日至拍卖前会在福州路108号的国拍公司提前展示,但5日拍卖开始后,现场将不再对竞拍者开放。


--来源:东方早报


综 合 新 闻

网络拍卖需及时纳入法治

2015.03.16   关键字:网络拍卖需及时纳入法治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黄超

  记者:各位网友大家好,我们今天所采访的嘉宾是全国人大代表黄超,黄代表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光明网和中国人大杂志社的联合采访。首先想请您跟我们网友打一个招呼。

  黄代表:各位网友大家好。

  记者: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网络拍卖目前发展的非常迅猛,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网络拍卖目前在国内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黄代表:随着现在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在随之改变,人都越来越喜欢到网络上参与网络的购物,网络拍卖这种形式也是大家非常乐意去参与的。通过网络竞价、拍卖得到的商品大家会觉得更实在、价格会更公道,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网络竞拍当中。但是我们目前现行的拍卖法1997年就实施了,在2004年曾经过进行部分的修订,目前已经是2015年,到现在十几年以来他并没有随着我们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跟着同步修订,因此对我们网络拍卖相关的内容是缺位的。所以我们的网络拍卖活动在出现一些纠纷的时候,就没办法得到依法的监管和调节。因此这一次我也带来一个建议,就是要规范网络拍卖的发展。我认为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规范,首先第一个我们通过立法,通过修改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的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完善,把网络拍卖的内容规范、各方权利人的权利关系全部补充进去。第二个方面我们要加强行政监管部门,比如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拍卖活动的监管。第三个我想还应该利用拍卖行业或者是相关的行业,调动起他们的自身的行业自律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的参与到行业自律当中来,通过三个方面的努力来规范网络拍卖活动,从而使网络拍卖活动更加合法,监管更加有法可依,达到更好的效果。尽量减少拍卖活动所造成的监管的缺位还有纠纷。

  记者:其实当前有很多的权威专家,包括很多网友也都反应说,我们目前的网络拍卖存在很多的乱象,您能不能给我们简单的列举一下目前所存在的乱象都有哪些?

  黄代表:通过调研我发现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一个就是在拍品的展示过程当中,网络拍卖他所提交给大家的平台只能展示拍的图片还有一些文字的说明,参与竞拍的人他是看不到拍品也触摸不到拍品的,因此有一些可能他是瑕疵是看不到的。比如说一些工艺品的拍卖、比如说一些玉器、手镯、一些雕刻的作品的拍卖,往往拍品成功成交了以后,到了买家的手里他发现有瑕疵,这是第一种情况。第二种就是对委托拍卖人他对拍品究竟有没有产权,他是不是真有权利把这个物品拿出来拍卖,这个也是不明确的,因为第三方的电子商务平台他没有办法去核实委托拍卖人的身份以及他的产权证明,因为他不是相关的房产部门,也不是鉴定机构。我就曾经了解到有一位艺术家他的家人在这位艺术家去世以后,把他生前的作品拿出来委托第三方电子平台进行拍卖,结果以高价成交了之后,突然间他的其他的亲戚、其他的家属就站出来说,这个拍品是我们家庭的共有财产,我不同意他拍卖。这个拍卖最后也是不成功的,也会产生一些新的纠纷。第三种情况就是我们所看到的这些网络拍卖所不能够解决的这些问题,最后引发的一系列的纠纷因为法律的不完善,在协调调解时,就很难通过诉讼去解决这个问题,官司往往议而不决,容易有这方面的情况。

  记者:除了您非常关注的网络拍卖,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一直谈到经济新常态,作为企业您觉得在应对经济新常态当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黄代表:作为一名跟林业有关的企业负责人,我特别关注刚才您提到的这个问题,如何在新常态下去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我考虑是从两个方面去适应新常态,第一个就是如何能在保护好森林的基础之上做好开发,比如我们的经济林,是不允许乱砍乱伐的,我们在保护经济林的同时,也可以利用一些好的资源,比如说在林下做一些间错的经济作物的种植以及一些家禽、家畜的养殖。这是很符合我们现代人的健康需要的,既保护了生态又进行了保护性的开发,而且还能带动林农致富,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方法。第二个方面我认为还应该进行一些产业结构还有技术上的升级改造,通过创新来使我们的产品更有市场的竞争力。

  记者: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谈到要深化国资国企的改革,这其中谈到要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这是否会影响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您觉得又应该注意哪方面的问题?

  黄代表:我认为有序的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这样能够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但是必须要注重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个首先必须要保证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核心地位不能动摇,第二个一定要严防国有资本流失,第三个一定要注意不能有大规模的裁员,第四个我认为事关民生的大型国有企业还是要保持我们的国有控股的这么一个地位。

  记者:我们再次感谢黄代表接受我们的采访,非常感谢您,同时也要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会。


--来源:光明网




法律在线

最高法发布扣押与拍卖船舶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


       2月28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罗东川,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出席。

  扣押与拍卖船舶是海事诉讼中一项特殊的财产保全制度。与一般财产保全制度相比,在适用范围与条件、实施程序与后果等方面都具有其特殊性。对船舶实施扣押和拍卖,能及时、充分、有效地保护海事请求人的权利。

  据罗东川介绍,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对船舶的扣押与拍卖作出了一些规定。本司法解释的制定,将在1999年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其2002年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海事诉讼船舶扣押与拍卖制度。

  罗东川介绍称,《规定》共25条,重点包括五方面内容:(一)参照国际公约,明确了光租船舶的扣押与拍卖问题。(二)平衡当事各方利益,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对扣船担保的提供与返还作出规定。(三)提高司法效率,对拍卖船舶公告与拍卖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四)协调民事诉讼法与海诉法关于船舶担保物权纠纷案件管辖规定的冲突,对实现船舶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作出规定。(五)填补海诉法立法空白,对执行程序中拍卖船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

      《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将对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产生积极作用,为中国海事法院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我国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提供新的制度保障。

  发布会还同时发布了全国海事法院船舶扣押与拍卖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最高法院


司法拍卖模式应统一而非多样

2015.03.24   关键字: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制度在中国历经了从法院自行拍卖到法院委托拍卖、从拍卖权力的集中行使到拍卖权力的分离与制衡、从拍卖场所的分散化到拍卖场所的统一化、从现场拍卖到网络拍卖等一系列的发展和演变,司法拍卖的市场化改革成为司法拍卖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经过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多个司法解释的规范和调整以及司法实践的积极探索,司法委托拍卖制度日趋成熟。但司法拍卖制度仍需通过立法加以完善,并应致力于消除司法拍卖多种模式并存的非统一性格局,由此提升司法拍卖的公平性、效率性以及公众对该项制度的信赖。具体包括:一是完善司法拍卖法律,如通过修改拍卖法来规范作为特殊拍卖形式的司法拍卖。二是建构与完善司法拍卖的分权制衡与监督机制。将司法拍卖权依其内在要素分解为司法拍卖决定权、司法拍卖委托权、司法拍卖评估权、司法拍卖实施权、司法拍卖监督权等,同时加强监管模式的协同创建。三是限制和规范法院对拍卖机构的管理权能。由法院提出拍卖机构的准入标准和规模,由相应的拍卖行业协会确定具体的拍卖机构入围名册。法院对相应的拍卖行业协会实施常规监督,如有必要,可就拍卖行业协会的表现向其主管行政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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